當前國內外情勢與台灣未來的發展
台灣政府 蔡吉源 2017年6月21日
一、 前言
台灣問題(Taiwan Question, 應稱台灣懸案)是自二戰結束後至今拖延72年(1945-)尚未解決的懸案。從任何角度看,台灣懸案其實就是台灣國際地位正常化的問題。由於戰後初期,美國錯誤的舉措複雜化了台灣問題,以至於給毫無權力的中華民國流亡政府非法霸佔台澎的機會;從而在後期又因和平演變政策引進中國勢力,意欲侵吞台灣和澎湖。
同時,由於平埔族漢化後自以為是中國人,長期錯誤地認同中國;又由於洗腦教育和資訊封鎖,台灣人極度缺乏國際觀,無法突破中華民國憲政框架,凝聚共識,突破惡毒的黨國體制的政治煉獄;更可悲的是: 在扭曲的宣傳下,眾多台灣人認賊作父,政治主張光怪陸離,甚至有仇日恨美之論!讓美國對台灣懸案的解決束手無策,只好以利用模糊政策,長期等待台灣住民普遍的覺醒!
本文的目的是根據賽局理論觀念,來分析在國內外政治勢力的競逐下,台灣人要何去何從?在面對當前國內外的政治環境下,台灣政府(Taiwan Government, TG)最適當的賽局策略是甚麼?台灣未來又要如何求生存,又求發展呢?
二、當前國際形勢
首先,從國際情勢來看:美、中(中華民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日、台(以台灣政府(TG)為代表)的互動,就是一場賽局(game)。這一場重複賽局裡共有五個參賽者(players)。每一個參賽者的目標是擬定最佳策略(strategy)控制台灣以獲取最大的國家利益(payoff)。所以裡面每一個參賽者的政治軍事動向(information),都是值得各方的注意以充分了解,俾找出應付變局的最佳策略。各方參賽者的策略選擇如下:
1. 美國:美國一直都是台灣澎湖的主要佔領權國(舊金山和約)。他過去的失策先是1945年讓蔣介石集團來台受降,又於1950年收容中國流亡難民於台灣,以致台灣住民民不聊生,怨聲載道。1979年生效的《台灣關係法》,就是為彌補這兩個嚴重的錯誤。今(2017)年6月15日,美國眾議院外交委員會亞太事務小組重申《台灣關係法》的重要性,並基於《台灣關係法》強調要加強美國與台灣(指中華台北,以下稱中華台北)的官方互訪。恰如2015-2016年間,將雷根總統(1984-1992)對台灣六大保證入法一樣,都是重大的補破網的動作,值得注意。美國的最佳策略是反對華獨(中國流亡難民華獨主義者加上台灣人之認同中國者在台灣搞獨立)、反對台獨(台灣住民在搞台灣獨立),支持台灣自治。台灣自治之後仍然由他的軍武維護台灣的國家安全。
2. 中華民國:中華民國流亡難民的最佳策略是脅持台灣去統一中國。由於血濃於水,加上固有文化的薰陶和父兄的期待,終極統一是揮之不去的夢想!若是無法脅持台灣去統一中國,退而求其次,就是長期霸占台灣,實質控制台灣及被洗腦後願意為他們賣命的台灣人;哪怕是支持台灣人的她或他當選總統或黨主席,也是在可以控制的範圍,借螟蛉以生子,有何不可?天下無事,賴著不走,台灣人,其奈我何?霸佔期間無所不用其極,搜刮民脂民膏,資金技術,大膽西進,無償貢獻祖國。若天下有事,談好價碼,賣台求榮,又何樂而不為?
3. 中華人民共和國:北京中國的最佳策略是一方面支持與控制中華台北,鼓勵華獨與台獨,讓台灣內部的兩獨去干擾美國,讓美國的最佳策略胎死腹中!這個策略在2016總統大選及2017黨主席選舉中表露無遺!(可惜台灣人對政治鬥爭手腕的千變萬化十分生疏的而有眾多的錯誤判斷)。另一方面就是要大大利用中華民國在台灣的期間大量挖掘台灣資源,並利用兩岸交流做掩護,鴨子划水,大量製造將來台灣內亂時,可用以屠城的木馬。北京和中華台北最忌諱的是:台灣回歸日本與日本統一,然後與中國為敵。如果中國最後無法透過對中華台北的佈局統一台灣,美國和日本也絕不可能眼睜睜看到台灣被中國統一的結局,中國的底線應該是同意美國的主張:台灣自治。台灣自治後兩中也就完全統一了。屆時,再考量國際局勢的變化與台灣內部的發展,採取對統一後的中國最有利的對策:繼續卵翼台灣內部的台奸,以影響台灣的內政外交,以至於影響未來公民自決的結果。
4. 日本:大日本才是台灣的祖國。若沒有大日本在1905-1915年間平定高砂地區,統一台灣,建設台灣,並納入大日本國土範圍,戰後的台灣仍是蠻荒與文盲遍地的社會。不幸的台灣,被美國政客出賣給窮凶極惡的蔣介石集團,從此墮入政治煉獄七十多年。戰敗的日本喪失對台灣的一切權利(right)、名分(title)、與請求權(claim)(舊金山和約)。日本最大的利益就是讓台灣回歸大日本,以提供足夠的農業產品,海運的暢通與國防的安全等等。然而大日本已經分崩離析,以目前的國際情勢觀之,這個目標的達成非常困難。退而求其次,日本最佳策略是支持美國的政策:讓台灣遠離中國統一的陰影,在美國占領下高度自治。然後與高度自治的台灣維持友好的兄弟邦國的關係,簽訂自由貿易協定。靜待美國對台灣與南海占領地的處置,或全面覺醒的台灣住民及其後裔舉行公民自決的結果。
5. 台灣政府(TG):由台灣住民代表在2013年4月25日對國際社會公開宣布成立的台灣政府(TG)也是參賽者。現在的台灣住民,要承認我們的先輩曾經踴躍參加大日本天皇的志願軍,參加大東亞和太平洋戰爭,打敗中國,但被美國打敗。所不解的是:為何不是美國親自占領台澎?反而是吃大日本敗仗的蔣介石集團來霸佔、踐踏我們美麗的山河?是可忍,孰不可忍?!兩顆原子彈逼迫大日本祖國投降後,台灣住民立即面對蔣介石集團的高壓統治。台灣住民手無寸鐵,四面環海,缺乏革命運動戰略縱深的迴旋空間;加上追逐名利之台籍政客、貪官、買辦,多如過江之鯽魚,認賊作父,甘作蔣家鷹犬;或成為非法統治者對民眾洗腦的工具,或扮演外來高壓統治者的幫兇;以至於七十二年後的今天,我們台灣同胞覺醒者少之又少,懵懂者如恆河沙數。我們少數覺醒者,懍於台灣住民長期面對的困境,根據聯合國憲章、舊金山和約及美國《台灣關係法》,組織台灣政府(TG),要求美國占領當局還我法理主權(de jure sovereignty)及行政高權(plenary power),驅逐中華台北,讓台灣住民建立高度自治的台灣(國),以保障台灣住民不可超越至高無上的基本人權。這是四年多來台灣政府(TG)代表台灣住民,不斷地對聯合國、美國、日本和世界各國提出的非常卑微的要求。
在此情況下,五方都能接受的「納許均衡」是:台灣自治符合當前美國和日本的國家利益,中國無所失而能增進海峽兩岸中國人統一的利益,符合合作賽局納許均衡(Nash equilibrium)各取所需,參賽者多(雙)贏(美日台聯盟vs 統一的中國)的美麗境界。
三、台灣內部的政治形勢
從島內情勢來看,中華台北已經日暮途窮,成為台灣人的雞肋。支持她,已經沒有改善生活條件的期待;但不支持她,又茫然不知如何處置。加上台籍政客「國民黨倒台灣才會好」的誑騙下,只好傾全力讓國民黨敗選。民進黨執政竟由泛國民黨組閣,已經明示國、民兩黨的同質性。政黨輪替竟是國、民兩黨合演的假戲,也是國、民兩黨的合作賽局 (cooperative game),用以延長中華台北在台灣的氣脈,甚至掩護共產黨第五縱隊在台灣基層的佈局!這中間中共有否介入直接控制國、民兩黨,不得而知。但是在賽局分析裡,我們必須做一個合理的假設的話,答案是:有。
在這個合理的假設下,我們可以依據統獨兩端的政治光譜,區分出台灣島內長期互相角力的兩股政治勢力:
1. 華獨論者(或稱統派):根據沒有任何人簽字認同的開羅宣言,主張中華民國是主權獨立的國家、一中各表、終極統一;成員包含外省人台獨主義者,及認同中華民國和中國的台灣人。
2. 台獨論者(或稱台派):根據聯合國憲章中關於人民自決的規定,主張由2,300萬人全民公投,表決台灣獨立;或根據1996年起中華民國總統普選的國民主權說,主張台灣已經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目前她的名字叫做中華民國,只要正名制憲就可以獨立建國。前者在蔣經國時代(1972-1988)成形發展,後者在李登輝總統民選(1996)前後成形發展。另外,此派有陳隆志的民主演化論(1993);呂秀蓮的和平中立論(2014-);也有傳統堅定的台獨論者,如早年的黨外或老成凋謝,或加入民進黨被封存,或垂垂老矣,只求衣缽傳承,或著書立說;又如海外的台獨聯盟,放棄體制外革命行動,鮭魚返鄉後,誤入蔣經國陷阱,引君入甕,進入體制內鬥爭,再遭國、民兩黨夾擊,不思更新論述奮力再起,只好跟著民進黨搖旗吶喊。這些都無意接受終極統一,而可以納入台獨論述。
數十年來,上列兩種政治論述進行不公平的政治賽局。華獨論者自始就一黨獨大;高壓統治以外又竄改台灣歷史事實,全方位進行洗腦教育;再使出棍子蘿蔔策略,讓眾多台灣政客隨其指揮棒起舞;加上國庫通黨庫撒錢買票,而佔盡便宜。台獨論者人雖多,勢未必眾。台獨革命遭遇滲透分化,先盛後衰,虎頭蛇尾;民主改革徒有形式,例如總統選舉政黨雖然已經第三次輪替,但是從無實質權力更替,實權仍在黨國體制的陣營手中。其餘論述可以光怪陸離形容,或不合國際法理,或不合國際慣例,或所論背離實際令人不知所云。
幸而在這渾沌不明的混戰中,從2013年前後,有一股新興的論述及主張異軍突起,即自治建國論。這個論述根據馬關條約、舊金山和約和美國《台灣關係法》,否定中華民國黨國體制在台灣的合法性,否定華獨論述,否定所有台獨論述;根據1934年頒行的國籍法(海牙國籍公約),不承認滯台中國人是台灣住民,所以他們無權決定台灣前途,除非依法歸化為台灣國籍;也不承認台灣住民是中國人,因此台灣不是中國的一部分。再根據聯合國憲章第七十三條,自主的台灣住民,擁有至高無上的自治權,以實現其建立主權國家的權利。換言之,中華民國 (及其背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任何其他國家,都不得妨礙台灣住民追求自治與建國的行動,以保障台灣住民的基本人權!
3. 自治建國論者根據國際法理和慣例,在2013年4月25日在華府公開宣布成立台灣政府(TG),要求美、日及世界各國支持台灣自治(2013.4.25);舉辦台灣公民議會;通過台灣基本法(2014.11.20);召開公民宣誓效忠大會(2015.4.25);召開第一次臨時國會,票選臨時總統(2015.7.22);召開第二次臨時國會,討論台灣危機及其解決方案(2016.4.19);召開第三次臨時國會,罷免洩密通敵之臨時總統,再另票選新任臨時總統(2016.6.22);召開第四次臨時國會,票選臨時副總統,審查台灣政府(TG)護照發行辦法暨台灣政府(TG)台灣建國公債發行辦法(2016.12.11);召開台灣全民大會(2017.1.12),呼籲台灣人民正視台灣新局,停止統獨惡鬥,互相尊重每一個人的選擇!台灣人不應該要求中國人認同台灣,中國人也不應該要求台灣人認同中國。華獨論者和台獨論者都忽略認同的自我性和自主性,而要以霸道的方式強求對方認同己方。這種霸道而不尊重的態度,應予唾棄,將來台灣國和中國的交流才有良性發展的可能!
自治建國論者否定台灣的華獨論者和台獨論者兩個陣營之間的鬥爭與對立,因而形成共有三個參賽者的賽局。參賽者的目標都是要達成政治論述的理念和主張,並取得台灣澎湖的主權,以求取各自陣營的最大利益。從以上的陳述,華獨論者佔有北京支持其對台灣實質控制的地利;台獨論者佔有島內的人和;自治建國論者則佔有國際法理和國際支持的天時。前二者都缺乏堅強的國際法理做基礎,也沒有台澎佔領權國美國的支持做後盾;反而是出場參賽不滿五年,主張獨豎一幟的自治建國論者,言必稱法理、法條與慣例,行必循民主、法治與公義,假以時日,覺醒的基層民眾滋生骨牌效應時,就是華獨論者和台獨論者偃旗息鼓之日!
在此情況下,三方都能接受的「納許均衡」是:自治建國論者與獨立建國論者兩者的終極目標是一致的。前者根據國際法理,考量十分周延;後者忽視國際法理,邏輯恐有矛盾之處,實務操作難能被國際接受。一旦前者在國際上有了突破性的發展,後者的支持力量,就會轉而支持前者,既不減少反而增加後者的滿足感!
就華獨論者來說,大部分是兩手空空逃難來台避禍,台灣提供衣食住行和高位,供養他們前後至少三代祖孫,不看金面也得看佛面,看在這過去七十二年來這兩千萬為你們祖孫做牛做馬的戰奴的面上,高高興興地回中國去認祖歸宗吧!這樣對華獨論者的終極統一目標也沒有任何損失。因為根據任何條約的紀載,兩個中國的任何一個中國,都沒有台灣澎湖的主權!
四、台灣未來的發展
我們成立台灣政府(Taiwan Government)的基本目標就是要完成蒙特維多公約(Monte Video Convention)所規定之臺灣自治與建國的充分且必要的條件。此即固有的領土、具有領土主權聲請權利之永久的住民、合法且被承認的政府(legalized and
recognized government),及該政府的外交權能(executive power to
deal with foreign affairs);讓台灣國際地位正常化,糾正過去本土台灣人錯亂的認同,儘快根據國際法理及慣例追求台灣高度自治,在自治一段時日後,經公民投票同意,結束自治,成為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
很幸運地,台灣政府(TG)的努力,跟美國因應國際局勢的丕變而積極推動《台灣關係法》的執行相吻合。在2000年,自青年時期起,就對台灣住民的苦難有深刻理解的小布希當選美國總統。小布希上任之後,就決定要解決台灣懸案。2002年4月5日,在參議院支持「台灣共和國」加入WTO。2005年起,積極就台灣問題的解決與兩個中國展開談判。從此,美國對台灣人先自治、後建國,讓台灣的國際地位正常化,就成為執行《台灣關係法》規定的主軸。2009年上任的歐巴馬總統,繼續在小布希建立的基礎上努力推進,促使北京提出兩岸中國人共同建設的平潭計畫。2010年6月29日,兩中簽定ECFA,完成形式上的統一。2013年4月3日,美國國務院亞太助卿羅素(Daniel Russel)在參議院明白表示:美國強烈支持台灣自治!2015年11月7日,新加坡的馬習會,兩個中國代表握手言歡,為的是加速兩岸中國人實質上的統一。2016年12月16日,歐巴馬在卸任前夕的白宮記者會說,我們界定台灣是政治實體,只要給予某種程度的自治,台灣住民就不必宣布獨立。
當前手無寸鐵的台灣人面臨國共長期剝削和恐嚇的壓力,能夠繼續在美國保護傘下,先自治,以遠離中華民國的控制與剝削;再建國,以得人權保障做有尊嚴的台灣人,還能不認清自治建國就是建立台灣國的康莊大道嗎?
兩岸中國人統一大業和台灣人自治建國,是兩件完全不相干的事,卻幾乎要在同一時間內完成目標!屆時台灣和中國才真正的變成一邊一國!台灣自治後,立刻可以在兄弟之邦日本和占領權國美國的推薦下,以台灣名義加入聯合國,成為美國佔領下擁有法理主權的政治實體。代表將近兩千萬台灣住民的台灣政府(TG)從此擁有行政高權,可以進行政治(懲治貪腐);國防(男女皆兵);外交(依美親日和中);司法(轉性正義);教育(全面革新);財政(減半課稅);經濟(解除管制建立競爭機制);貿易(與美日韓結盟);金融(終結寡頭壟斷,建立競爭機制)等體制的改革。也可以擬定語文、文化及農、工、商的產業政策。為快速增加就業機會,完成各項基礎建設,以成為農工商貿易大國為目標,向前邁進;我們需要立即推出下列政策:
1. 解除對農、林、漁、牧、礦及工商投資意願的不當管制(deregulation)。
2. 獎勵海洋漁業及海運交通(如郵輪環島及環東北亞日韓兄弟之邦)事業。
3. 獎勵農業:根據不同農產品組織全國XX(產品)農會,由各該產品農會籌資,成立單一農產品貿易公司,掌握各該產品的國際市場。保證合理利潤,訂定農產品拍賣的標準底價(yardstick price)。
4. 獎勵材料科學高科技技術之研發創新,俾能掌握關鍵性零組件,自創產品品牌。脫離加工及代工經濟的恥辱。
5. 廢除中華台北銀行法,分區拆散巨獸銀行,懲罰五鬼搬運監守自盜;追究政商勾結違規放貸;鼓勵社區中小型銀行成立,以輔助年輕人研發、創新、投資及設廠之冒險精神。
6. 發布全面禁建命令。聘請歐洲、美國、日本專家指導,重新進行國土規劃,並全面檢討各地的都市計畫。草擬國土規劃法及都市計畫法,經國會審查通過後,再行解除營建管制。以改善市區風貌,發展無煙囪的觀光業。
國家發展經緯萬端,這一篇短文無法詳為列舉,只能提出兼顧長期發展和穩定突然改朝換代而動盪不安的政策措施,供決策之參考。台灣政府(TG)領導幹部,長期觀察台灣各地方建設的缺失,從而用心關注各地區各方面的改革議題。對於台灣將來內政外交及經濟貿易的改革方針了然於胸。加上台灣擁有的戰略地位,人力資源和自然資源,深信台灣未來的發展一定是一片光明,充滿希望!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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